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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咨询律师: 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发表于2010-08-19
1980年祖父母亲笔立下房产赠与合同给年仅九岁的我,我的法定监护人及多位在场人在房产赠与合同上签名、认证,生产队也盖有公章。并由我的法定监护人接受赠与、代管。我也一直在赠与房产生活、居住。 但法定监护人代接收赠与房产后一直对我隐瞒至今,并否认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及赠与房产契约也由法定监护人保管,我也从没有见过这两份证据。1994年,法定监护人瞒着我,竟不择手段对赠与房产办理了《国土使用证》及《规划许证》,并出资对赠与房产进行改建。但“两证”的姓名不是我,而是法定监护人自己。 去年,我得知赠与房产事由,并拿到赠与合同复印件,(但没有原件)。与原法定监护人据理力争。但反被诉法院,告我侵权。法院判我败诉。 请问1980年房产赠与合同有效?还是《国土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有效?我该怎么办?我是否可以另案起诉国土局?该怎样做?需要什么证据?赠与合同在场人可作证人吗?请律师百忙之中,急切指点……,谢谢!
发表于2010-08-19

根据你说的情况,目前赠与合同、国土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均具有法律效力;

你可以起诉国土局要求撤销国土使用证;但要收集足够的证据,最好能拿到当年赠与合同的原件;

如果不能拿到原件,可以当时的证人出具证人证言,以及当时的生产队出具证据;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发表于20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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