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315特辑】二手房交易陷阱多 律师教你防骗秘笈

发表于2010-12-10

核心提示:二手房交易过程繁琐、复杂,一不小心就会陷入各种纠纷。在“3.15”来临之际,网易房产特邀法律界的相关专家,为各位网友答疑解惑。

发表于2010-12-10

交易流程要深入了解  证据保存成维权要诀

主持人:整个二手房交易流程比较复杂,很多购房者买房时不知道步骤怎样,请许小姐给我们介绍一下整个交易流程。

发表于2010-12-10
专家::我们购房者在看中一套物业以后,可以按照以下几步走完成交易。首先要调查一下产权的情况,目前最简单的方式是到房管部门查询,看看这套房产的产权状况是否清晰,在确认这套房产是产权清晰情况下,双方可以按照约定交纳部分的订金,在支付完订金了以后,双方可以对合同买卖的意向和具体的要求进行协商,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就可以签订合同,签订完了合同以后可以看看业主是否存在抵押的情况,如果业主是对这套房产设定了一个抵押,业主必须要先到银行去偿还这部分的贷款,偿还贷款了以后,还要到房管部门对抵押进行涂消,房产才符合交易的要求,此时,如果购房者需要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时,购房者应当前往银行作出抵押贷款的申请,在抵押贷款申请获得银行的审批以后,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到房管部门申请买卖过户了,现在买卖过户的当天,申请过户的当天可以支付部分的首期楼款,支付完了首期楼款就可以办理完税手续,在客户完税了以后,双方可以等待房管局办理出证手续,大将是七个工作日以后,新的买家就可以取得房产证,新买家取得房产证以后,双方对尾期款进行交接,全部完成了以后就可以办理购房手续了。
发表于2010-12-10

主持人:如果真的出现了纠纷,消费者第一时间采取哪些方法或者是哪些渠道维权呢?

但秋寒:因为一般的房产都通过中介公司,在此过程当中,通过中介公司给两边协调,如果协调不成的情况下,我们就认为通过法律得到解决。

发表于2010-12-10

主持人:中介公司法务部的代表,许小姐这边有没有建议呢?

许彦斐:其实我们建议双方发生了纠纷的情况下,守约方最重要的是要做好一个证据的保存,例如双方发生了一些纠纷,主要是不履行合同的,这时候作为守约方通过书面的通知函催促另外一方,可以做证据的保存,如果打官司可以做凭证。

发表于2010-12-10

签订购房合同技巧多

主持人:其实购房合同很重要,在我们看来就有很多条文,不知道从何看起,请许小姐介绍一下在签购房合同时有哪些是要注意的?

发表于2010-12-10

许彦斐:其实签购房合同时,对几个比较重要的部分买方一定要注意,首先是物业的地址,物业的地址就涉及到这套物业是否是你想购买的,就要看清楚,跟房产证上面的地址核对好,还有付款的方式,付款的方式是否你自己心目当中自己有意愿购买的方式,现在付款方式非常多,还有首期以后办手续,还有按揭部分是选择公积金还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和商业混合组合的贷款,针对与你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的条款,希望大家签合同时要关注以下,还有一个违约金的条款,当然签合同都不希望有违约的情况,当然如果真的有违约的情况,自己也要先去了解一下违约的成本是否是自己可以承受的,这些都需要重点的关注。

发表于2010-12-10

主持人:从法律的角度上针对哪些条款有哪些建议呢?

但秋寒: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就有条约的合理性,例如地点和位置,第二是价格是多少钱,第三个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我们是比较的建议按揭的方式,就是分期付款的那种。付款方式的问题首先要看经济的能力,经济能力可以的话,可以采取一次性的付款,一次性付款通过银行托管的方式,我们认为向这种方式是比较好的,也可以保证双方的利益,第二是按揭的方式,这是比较安全的,第三个要注意是违约责任的问题,违约责任的问题不仅仅是买方卖方的违约,还有中介公司的违约行为在上面都需要注意,买方和卖方的违约行为都可以按照成交额的百分之多少来进行约定,中介公司中介报酬的问题,我个人一个建议就要分几个阶段进行支付,首先我个人认为第一个阶段签订买卖合同时就要支付一部分,而不是大家惯例的签订合同后就要付全额的中介费,我认为签订中介合同时就要付一部分,再过一段时间再付部分,第三部分是留到整个办理完毕,全部办理完毕再付第三笔中介的费用,这样就免除一些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产生问题的纠纷。

另外,交楼时间和交楼的手续的问题,我觉得交楼时间也是约定要详尽一定。

发表于2010-12-10

租赁手续不能“偷鸡”

主持人:感谢但律师和许小姐给网友的建议。大家知道春节后是大量的打工仔返城的高峰期,也是租赁市场的旺季,在租房方面,有什么特别要注意的事项可以提醒一下我们的网友呢?

发表于2010-12-10

许彦斐:其实租房子就要看清楚房产,还要看看这个物业的设施是否是自己满意的,因为我们遇到一些情况,在承租人打工者租房者第一次看房子就签了合同,但是发现物业的很多设施就是自己不满意的,例如没有空调,没有大床等,其实这些情况就是提醒大家签约前就要跟业主沟通好,不要签完合同之后才向业主提出,这样就没有自己保证合同的约定,还有也是提醒各位包租工和包租婆有房出租是非常高兴得时候,但是也要办理好租赁登记,如果没有办理好租赁登记,如果出租屋发生了刑事案件,就要涉及到承担国家对它行政的处罚罚款,更严重就把这套物业查封,就不会再出租了。

主持人:可能有很多租房者的意识没有想到要找中介,包租公就会自己写一份合同,请问这份合同生效吗?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