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4|5|下一页
/5页

主题:官场住房腐败问题日益凸显 现行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发表于2011-01-07
住房腐败可分为公房腐败和私房腐败两种类型,公房腐败主要表现在房改过程中利用公共权力超标违规多占公用住房的行为,私房腐败主要是指在购买和建造私人住房过程中,利用职权影响土地价格或者住房市场价格来牟取私利的行为等
发表于2011-01-07
能够以低价买入房子的很多都是握有权力的部门或人。而开发商之所以把房子卖给有权力的部门,毫无疑问是为了得到一些不确定的利益。这在本质上就是一个腐败问题。
发表于2011-01-07
官员住房腐败可分为直接收受型、低价购买型、投资炒房型、集体腐败型四大类型。由于形式和内容上的变化,导致了在理论上对官员住房腐败的界定存在困难;此外,由于各地制度存在较大差异,导致难以在全国层面上制定一个统一的官员住房监管制度。
发表于2011-01-07
反腐专家建议,一定要依靠制度建设来约束官员的住房特权,而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必须明确界定官员住房腐败的内涵和形式。
发表于2011-01-07
浙江省台州市一起沸沸扬扬的“房票门”事件临近尾声,对于有关方面的处理结果,各方鲜有感到满意者。
发表于2011-01-07
据台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台州市纪委和相关部门共42人组成了4个清查小组,对2010年以来市区范围内25个新开楼盘的9235套房源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重点掌握党政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以及特定关系人在房产交易中存在的问题。
发表于2011-01-07
事实上,当地坊间早有流传:“房票”一般集中在三种人手里:一是党政官员;二是有实力的中介;三是专门炒房的“黄牛”。
发表于2011-01-07
种种现象表明,在房价高企的今天,官员、政府工作人员超标违规、非法占有炒卖住房,利用权力建造私人豪华住宅等住房腐败问题日益凸显,亟须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发表于2011-01-07
由于地处商品经济发达的沿海省份,台州官场“房事”向来频繁。此次“房票门”的处理结果被舆论认为,以“批评、教育”来根治党政干部的违纪毒瘤无异于隔靴搔痒、扬汤止沸
发表于2011-01-07
“房票门”源于2010年11月初。台州工商干部徐道旺涉嫌以“直改名”的形式,加价20万元转让名下一套房产,被当地媒体以“倒卖‘房票’”为由曝光。
上一页|1|2|3|4|5|下一页
/5页